一:爆炸性氣體環境危險區域的劃分
(1) 0區:連續出現或長期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2)1區: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3)2區: 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或即使出現也僅是短時存在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注:正常運行是指正常的開車、運轉、停車,易燃物質產品的裝卸、密閉容器蓋的開閉、安全閥、排入閥以及所有工廠設備都在其設計參數范圍內工作的狀態。
二:名詞術語
1:隔爆型電氣設備
具有能承受內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爆炸壓力,并阻止內部的爆炸向外殼周圍爆炸性混合物傳播的 電氣設備外殼的電氣設備,其標志為“d”。
2:增安型電氣設備 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或可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溫結構上,采取措施提高安全 裕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認可的過載條件下出現的這些現象的電氣設備,其標志為“e”。
三.防爆原理
電氣設備引燃性氣體混合物有兩方面原因:一個是電氣設備產生的火花、電弧、另一個是電氣設備 表面(即是可燃性氣體混合物相接觸的表面)發熱。對于設備在正常運行時能產生電弧、火花的部件入在隔爆外殼內、或采取澆封型、充砂型、充油型或正壓開支等其它防爆型式等就可達到防爆目的。而對于增安型電氣設備是對在正常運行不會產生電弧、火花和危險高溫的設備,如果在其結構上再采取一些保護措施,盡力使設備在正常運行或認可的過載條件下不會發生電弧、火花過熱的現象,就可進一步提高設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這種設備在正常運行時就沒有引燃源,而可用于爆炸性氣體危險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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